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4)

时间: 03-04 作者:于丹 栏目:工作计划

四、基本要求

1.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按照“法律进学校”的要求和“太阳之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个落实”;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对初中学生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课外教学、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经,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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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市看守所、双凤镇派出所、双凤镇司法所等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经常组织青少年学生到基地参观访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责任和公民意识;要加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对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予以教育与矫治。

2. 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和引导家长重点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工作安排

1. 确立理念。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人文情怀;学习思辨智慧,播撒正义种子”为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工作取向。

2.加强领导。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成员由有关科室、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领导、指导普法工作。充分认识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六五”普法,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3.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评估考核标准体系。将普法工作纳入条线、年级、班级的年度目标考核。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普法工作。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工作部署、有机构人员、有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的长效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的评选工作,严格考核奖惩,开展表彰工作。

4. 丰富载体。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全面落实教材、课时、师资;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多形式的课外教育、社会实践、知识竞赛等活动,使法制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广播、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在门户网站开辟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园地建设。运用图片展、板报、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市看守所、双凤镇派出所等校外基地有计划地举办参观、讲座、研讨;创新方法、机制,丰富内容与形式,提高学习宣传质量。

5. 主题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教育日、道德宣传日等重要活动纪念日和开学之初、学期结束、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整合道德与法律、整合校内与校外、整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整合家庭与学校、整合学校与社区,建立“基本课程(宪法常识、基本权利、行为规范、自我保护、环境保护)、普法课堂、宣传展览、测试练习、学法心迹”五大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完善法制教育“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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