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方案(5)

时间: 03-03 作者:李瑜玲 栏目:方案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六五”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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