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处工作方案(8)

时间: 03-29 作者:王子超 栏目:方案

7、 教学评估:教研员要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以及学校的教学管理办法,坚持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客观评 价。科学的分析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撰写分析报告,将成绩分析所反映的教学情况,向有关年级反馈,向学校分管教学领导汇报。

四、教研员产生

1、选拔教研员的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觉悟高,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原则上具有高级以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上。

2、选拔推荐办法

由各学科组分别进行推荐,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五、教研员考核

教研员每学期完成的基本任务包括:听课评课40节,讲座2次,专业论文3篇,命题10套(含本学科三个年级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试题原创率不得低于70%)。

教研员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研室组织,采取学科组测评和管理层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教研员完成学期基本任务为合格,在此基础上多方面开展工作的结合测评结果可评为良好或优秀。

六、教研员待遇

教研员享受学科组长待遇,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方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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