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节能减排方案(3)
时间: 03-27
作者:周书婳
栏目:方案
2、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行业的发展。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重点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按照相关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企业。
3、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加快开发节能减排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培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鼓励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和再循环技术,推动企业实现内资源闭环流动。
4、搭建要素服务平台,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咨询诊断功能,积极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整体实施节电企业搞好融资扶持;着力破解人力资源约束矛盾,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工作开展。
5、强化工业中小企业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增效。工业中小企业是我省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加强工业中小企业节能管理势在必行。中小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夯实节能减排基础;引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制度,加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产品质量资格和许可。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动员全体员工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三、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领导挂帅,指定处(科),落实专人负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要强化保证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按照“淘汰一批、升级一批、发展一批”的目标,研究制订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财税、信贷、担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探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三)要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再用情况。严禁中小企业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资源开采、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