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方案(12)
时间: 03-26
作者:尹哲彧
栏目:方案
1、《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2、《律师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其中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3、《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
4、《律师谏言》,是律师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中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师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5、《情况说明》,是律师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6、《法律信息》,是律师提供对公司有影响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信息。
7、《请示》,是律师在从事某项须经公司同意的法律服务之前,向公司提出的书面请示性法律服务文书,在请示中应当就从事活动的必要性、具体情况等予以说明。
8、《律师工作日志》,是律师服务事项的简单记录,按照日期记录。
9、《法律顾问服务记录》,是律师服务过程中,根据服务事项填写的记录性表格,表明服务内容、律师意见等主要事项。
10、《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是律师对于公司口头或电话咨询事项填写的记录性表格。
11、《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是律师提供谈判法律服务过程中,对谈判法律服务事项进行记录的法律服务文书,按照一事一表的原则进行管理、归档。
12、《会议纪要》,是律师参与公司召开的会议或者律师与公司进行法律服务事项会谈时,制作的记录性法律服务文书,会议纪要按照固定格式制作和管理。
13、《法律顾问述职报告》,是律师服务过程中,根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和顾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的总结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