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方案(3)

时间: 03-25 作者:杨欣 栏目:方案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
  
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并与20xx年4月10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七里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春晖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季  霞   区环保局局长
  
王 军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胡云鸿   工商七里河分局局长
  
党政文   交警七里河大队队长
  
卞 炜   交警龚家湾大队队长
  
范仲阔   魏岭乡乡长
  
武文山   黄峪乡乡长
  
饶立坤   西果园镇镇长
  
李亮宗   彭家坪镇镇长
  
魏其东   八里镇镇长
  
肖正明   阿干镇镇长
  
王建中   西园街道主任
  
郑先喜   西湖街道主任
  
邹 涛   西站街道主任
  
马定涛   敦煌路街道主任
  
郑小梅   建兰路街道主任
  
肖 矛   秀川街道主任
  
胡 泉   龚家湾街道主任
  
敬军旺   晏家坪街道主任
  
朱永强   土门墩街道主任
  
高希明   区工信局局长
  
玄承民   区文广局局长
  
黄启明   区农业局局长
  
朱淑华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季霞同志兼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依法监管。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建立定期检查、登记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每周要对污染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督办落实治理任务,每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各责任部门要依法予以罚款、强制拆除污染设施、停产或停业等处罚。
  
(三)加强扶持和服务。对生产和供应型煤的企业,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切实把好型煤和型煤炉具的质量关,积极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污染治理质量。
  
(四)加强舆论监督。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主动地为防治工作鸣锣开道。通过开辟专栏、扩大报道等措施,广泛宣传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今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宣传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道和表彰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抨击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区环保局负责编印《七里河区冬防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上午11点前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七里河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冬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下午4点前将《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实时报道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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