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火方案(4)

时间: 03-25 作者:晏莹 栏目:方案

五、防灭结合,做好扑火的准备

各单位要落实好扑火队伍,做到一有火情,随时听从调遣,要积极支援,密切配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篇三: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xx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全市春季防火期间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发展全局,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继续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整治火灾隐患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控制全市火灾发生数,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2、按照《尚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各乡镇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

3、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挂牌督办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建筑、“六小”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灾隐患。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实现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组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各单位统一负责。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监察、教育、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房产、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检查本地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屯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以住宿、餐饮、旅游、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场、会堂(含影剧院)、医院(含敬老院)、物资仓库(含粮库)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及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石油库、液化气站(含充装点)、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春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棚户区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农户。在检查治理阶段,重点治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三是重要单位(场所)不具备使用或者开业条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的;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对以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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