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火方案(2)
时间: 03-25
作者:晏莹
栏目:方案
(五)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春防期间,凡五级以上大风天,以及清明节等火灾多发时期,镇政府要发布禁火令;派出所、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要全员出动,包村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要针对大风天和清明节特点,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火灾。在进入林区的路口设立醒目的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加强安全用火教育,规范管理用火行为。
(六)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系质。要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围绕春防主题,宣传防火知识,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群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监管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七)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镇村两级春季灭火救援队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制度,坚守岗位。要严格执行等级战备制度,当地风力达到五级和五级以上时,部队要迅速进入二级战备,按照“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科学施救,救人第一,防止伤亡”的指导原则,全面做好准备,及时果断、科学合理化地处置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与农场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做到“就近用兵,递进补充,保障跟进、显示力量,发挥优势”。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对重点单位、场所及区域的情况熟悉,修订完善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预案,进一步时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调动方式,落实扑救火灾所需的人员、车辆、机械设备、通信器材和灭火剂。要认真修订完善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灭火预案。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8日)。各村各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召开春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9日-5月20日)。各村各单位、派出所、林业站要部署、组织、督促各村各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镇政府综治办要会同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上述六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春防期间,镇政府要对以下行为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消防水源不足,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31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本战线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各单位消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责任体系。春防期间,镇政府将至少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对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各单位及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觉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