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治方案(3)
时间: 03-25
作者:黄坤
栏目:方案
(三)灭蝇工作:大力推动城乡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大对蝇类孳生场所的治理力度,消除蝇类孳生环境,强化综合性防治手段,控制主要蝇种的密度。
(四)灭蚊工作:加强对蚊虫孳生场所的综合治理,对大、中、小型水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消除蚊虫孳生场所,消杀越冬成蚊,进一步降低蚊虫密度。
三、防治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标准房间布入20cm×20cm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外环境随机检查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
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四)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
四、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7日—4月24日)
1、制订方案。根据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下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有效阵地,深入广泛地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技术培训。组织对全镇病媒生物防制队伍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
4、经费落实。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规定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经费,保证工作的需要。
(二)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防鼠防蝇设施(4月25日—5月31日)
1、结合4月份爱国卫生活动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彻底地进行环境卫生清扫,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2、在室内以堵洞抹缝为手段,消除蟑迹。
3、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门窗、墙壁洞缝、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均应安装防鼠设施,重点单位应做好防蝇设施(纱门、纱窗、风帘、灭蝇灯等)。
(三)集中杀灭病媒生物(4月25日—11月31日)
1、灭鼠工作。全年组织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春季灭鼠集中投药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5日 (雨天顺延)。秋季灭鼠集中投药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28日。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不漏”要求,实行少量、多点、全程饱和的投药方法,确保灭鼠效果。灭鼠前后开展鼠密度监测,进行效果评估。
2、灭蟑螂工作。5-6月、9-10月,组织开展二次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进一步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扩大。
3、灭蚊工作。10月份前,做好灭蚊工作,对蚊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大中小型水体及各类存水容器的综合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4、环境整治。10、11月份,结合秋冬季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搞好环境治理,消除蝇类孳生地,做好垃圾、粪便的消纳处理,对重点孳生场所采取长远治本措施、全面进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