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冬季防火方案(5)

时间: 03-25 作者:刘杰坤 栏目:方案
  
(三)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务必于20xx年12月1日、12月16日、12月23日和20xx年1月22日、3月5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县消防大队汇总。


篇三:2014年冬季防火方案

为吸取xxxx重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全面加强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及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力度,全面加强冬季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不断推进,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26日至年2月29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阶段(年3月1日至5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将适时对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排查工作可以采取联查、专查、互查、抽查、错时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单位、各场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重点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查”:一查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四查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查单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六查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消防常识和基本技能情况。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日内报告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需停产停业或取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取缔或暂扣、吊销其执照。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有关部门要采取断水、停电、查封、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监察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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