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冬季防火方案(3)
时间: 03-25
作者:刘杰坤
栏目:方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有领导带队、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冬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检查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察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加强冬防宣传攻势。要将防火宣传作为冬防工作的重点,大力抓好消防宣传“四进”、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消防宣传领导组织,将消防宣传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宣传,使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自防自救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冬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对此期间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2014年冬季防火方案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冬季气候变冷,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的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多。冬季夜长昼短,许多火灾难发现、难扑救,人员难逃生、难疏散,尤其是一些地区易燃建筑密集,“城中村”、“九小场所”火灾隐患十分突出。近来经济有所回暖,工厂企业复工增加,生产任务加重,容易新增或“回潮”三合一场所。为全面加强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切实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派出所按照有关要求,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认真吸取“长乐1.3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ktv、夜总会、洗浴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文化馆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要害部门,消防违法工程,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中村”、“九小”场所,各旅游景点及车站等候车室,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易燃建筑密集区。对公共娱乐场所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要对今年以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遗留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对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短期内解决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