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换届选举方案(6)

时间: 03-22 作者:曹雨婷 栏目:方案

三、选举程序:

1、根据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三、具体选举办法:
   
站党支部组织负责选举工作。工会具体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市总工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大会选举工作,由 主持。
   
3、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4、选举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5、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对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o”。划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清楚,符号正确。
   
6、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人数;如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提请选举大会通过,监票人可参与选举,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大会进行监督,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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