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绿化方案(7)

时间: 03-21 作者:李雅琪 栏目:方案

⑤ 路树整齐无歪倒,无严重病虫害,修剪规范整齐,台帐齐全。

2 合格标准:

① ⑤项同前。

② 宜林路段连续空白段长度小于20米,1公里范围内累计宜林空白段长度小于200米。

③、④项分别减少在5个百分点以内。

3、不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①、②、③、④项中任一项者,均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绿色通道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1 优良工程标准:

① 严格按照省局公路绿化总体规划进行设计,绿化效果好。

② 符合工程绿化和养护绿化的优良工程标准,其中公路每侧绿化用地宽度干线达到5-10米、支线达到3-5米。

③ 土路肩草坪或地被植物覆盖率达90%以上,每侧有2行以上乔木。

④ 实现乔、灌、花、草结合,常绿、落叶结合,其中常绿乔灌木量要占乔灌木总量的30-50%。

2 合格工程标准:

①、③、④项同前。

②项符合工程绿化和养护绿化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养护绿化的公路绿化用地宽度要按现行公路技术标准恢复到位(超出现行公路技术标准的,由所在地区提供用地)。

3 不合格工程标准: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①、②、③项中任一项者,均为不合格工程。

第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的年终综合考核按《公路绿化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中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三条 工程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考核办法:原则上省局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各考核一次,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即:每条路段每种植物抽查10-20%(整公里抽),评定该条路绿化质量、成活率、保存率、优良率及合格率等;路树花草当年栽植工程量的核定:抽样路段路树花草实有数与上报数的比为折扣率(z),当z大于等于1时,上报数即为验收核定栽植工程量,当z小于1时,核定工程量=上报数*z。

第十四条 工程绿化考核程序:原则上,与gbm工程验收结合进行。

第十五条 绿色通道建设考核程序:

1、各市处根据省局的绿化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各项目标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及时上报省局。

2、省局审定后下达各市计划。

3、各市处对照计划目标进行自查定量考核,按表1、2要求将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报省局。

4、省局根据各市自查结果进行抽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5、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工程量和奖励额度。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各市组织整改,并于半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省局。

第十六条 养护绿化考核方法和程序按《江苏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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