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方案(2)

时间: 03-20 作者:林昭杨 栏目:方案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一是聘请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各中小学聘任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讲座(以后每月一次),做到有讲义、有记录、有活动图片资料。二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三是深入开展“小手大手互牵活动”,推动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通过“每周法制一题”、“每月每个同学讲一个法制故事”等方式,使青少年学生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带动家庭法律知识的学习。四是集镇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篇二: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三市、法治三市建设,现将组织开展今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县“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意识;提升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法用法,推动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我镇平安三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领导机构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任组长,熊昭明、周李、魏广雄同志任副组长,余平安、余龙伟、欧阳小年同志为成员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协调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主管政法的班子成员专抓,综治办、司法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此项工作。
  
三、宣传重点
  
1、《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涉及党的基本知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处理相关实用性法律法规、工作行为规范及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知识。
  
四、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4月10日前由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统一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4月中旬,由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分别组织教员统一教案,并进行相应培训。
  
3、4月25日前,由镇综治办牵头,召开各村、各部门单位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阶段(5月至8月中旬)
  
1、组织本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支村“两委”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题讲座,并进行相关讨论。
  
2、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街头综治法制宣传,镇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经发办、国土所、建管所等要设立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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