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之星事迹材料

时间: 03-19 作者:谭慧玲 栏目:事迹材料
篇一:体育之星事迹材料

xx,女,汉族,共青团员,1991年9月14日生于xx县,文学院1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4班学生。从小热爱体育运动,并在成长的过程中,把热爱转化为自己的一项特长。现结合自身情况,申请“体育之星”的称号,希望大家可以在百忙之中抽空批读。

从小受父母的熏陶,加上良好的身体素质,在上初中高中的时候,多次获得校运动会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的第一名,第二名,在初二的时候担任绥中县逸夫学校第一任女篮队长,并获得“篮球特长生”称号,代表学校参加绥中县乒乓球比赛,得到教练认可,并在同年获得“辽宁省三好学生”称号;高中时代表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参加葫芦岛市全民运动会,获4*100米接力第八名。

大学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是我人生价值初步得到体现的地方,无论过去拥有过多少星辉和花朵,都已经成为了昨天。脚下的路更充满挑战,我也一直在探索,在尝试。

进入大学后,我依然表现出了对体育的热切追求,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并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十一月,我代表文学院参加了安阳师范学院“阳光体育”杯乒乓球比赛,发挥优异,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大一下学期,参加了校运动会,比赛中我身兼五项,参加了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60*50米接力的项目。其中,在100米决赛中,获得了第五名,在4*100米接力比赛中,和队友一起努力进入了决赛,在60*50米接力比赛中,我们一起奋力冲刺获得了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我为自己是其中一员感到无比的骄傲。运动会结束后,在文学院运动会表彰大会上,我被评为“优秀运动员”,接受了表彰,并作为运动员代表发言。

大二上学期,我迎来了体育比赛的顶峰。首先,在11月的阳光体育羽毛球团体赛中,代表文学院参加女子单打比赛,文学院最终获得团体第五名。在个人赛中,成绩显著,荣获女子单打第一名;和队友一起努力,获得女子甲组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个人也收获了“最佳防守队员”的称号。最后,月底举办的阳光体育乒乓球比赛中,同样和队友一起获得团体比赛第一名,为文学院争得了荣誉,个人赛中获女子单打第四名。同时在国旗班里,被选为训练部分部部长,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班干部”。在大二下学期4月份的校运动会上,在4*100米决赛中,和其他几名队友一起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在100米和三级跳远的比赛中,进入决赛,最终双双获第六名。在文学院表彰大会上,再获文学院“优秀运动员”的称号。在2011~2012学年结束的时候,获得安阳师范学院校内奖学金。

大三一开始,我就参加“国培计划”置换项目顶岗实习工作,赴焦作市武陟县三阳乡大聂村小学支教。三个月时间,代理六年级班主任,肩负语文、体育、作文、音乐、思品、等教学任务,写下了支教日记25篇,虽然在教学、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都顽强的坚持下来,并和当地师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此期间,教给学生乒乓球方面的技巧,并给他们买来毽子,跳绳等体育器材,丰富他们的课余活动,发起了“微博募书”的活动,共募得图书三百余本,受到了当地报纸、电视台的采访,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11月,回到学校,再次代表文学院参加篮球赛,和队友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成功卫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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