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绿化方案(10)

时间: 03-18 作者:韩超 栏目:方案


篇五:村庄绿化方案

绿化、美化村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基础,为切实提升村庄绿化档次,彻底改变农村生产生存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树在村中,村在林中,多种模式合理配置”的基本思路,确保当年省级推进村、市级重点村实现全面绿化。

二、基本原则

村庄绿化必须因地制宜,要与林果发展、村庄长远规划及群众文体娱乐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门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进行绿化,稳步实施,大力推进。

(一)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村庄绿化要结合各村地形、地势、小气候及群众意愿,选择树种栽植,达到绿化、美化效果,不得盲目引进或单纯追求美观而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二)坚持绿化为主,绿化美化兼顾的原则

村庄绿化以环村林带、主要街道和庭院绿化为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完成环村林带、主要街道和庭院绿化为主的基础上,建设农民公园等休闲场所;机关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场地搞好绿化,不断提升绿化档次。

(三)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

村庄绿化要注重乡土树种,尽可能选择抗污染性强,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进行“乔灌”配置“针阔”结合,公共休闲场所可设计草坪、花、灌。

三、目标要求

总体目标:村庄主要出入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化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由于地形、地貌复杂分散,街巷道路狭窄的村庄,可因地而宜,但栽植树木不得少于6000株,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

具体要求:(一)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二)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乔木,常青树种采用隔株栽植或营造小景点;(三)村中街巷绿化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四)学校、村委、街心公共场所绿化可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五)环村林带绿化原则在沿路渠、河滩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山脊线内;(六)村内村外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经济林、用材林、小景点因地而宜;(七)平川区村庄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丘陵区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各乡镇长要具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乡镇林业站积极配合县林业局进行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各行政村委是村庄绿化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保证资金,确保绿化任务落实。该项资金采取省、市补助,县配套、村自筹的办法确保绿化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省级推进村千人以上村庄省补5万元,县配套50%;千人以下村庄省补3万元,县配套50%。市级重点村千人以上村庄,每村5万元,其中市补30%,县配套70%;千人以下村庄每村3万元,其中市补30%,县配套70%。不足部分由各村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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