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4)
时间: 03-17
作者:王金利
栏目:职责
9、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承担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10、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篇五: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专职学生辅导员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学生辅导员实行学生工作部(处)指导,各学院领导管理为主的体制,协助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做好本院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本院学生工作的计划、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年级各专业班的组织建设。
(一)认真贯彻学校、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对分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根据学校、学院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好学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采用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民主与法制、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四)搞好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勤奋学习,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建设。
(五)按照学院党总支的要求,指导所带年级各专业班搞好本班的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第二条 协助学院党总支、分团委抓好学生党建及团的工作。
(一)配合学院党总支及分团委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配合团总支做好本学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
(三)围绕素质教育,组织、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抓好本学院院风、学风建设。
(一)负责本学院所带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二)负责所带年级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三)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所带年级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抓好新生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
(四)协助校团委及学院分团委组织、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四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对所带年级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协助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文明离校方案,做好所带年级毕业鉴定、毕业典礼及文明离校工作。
(二)协助做好所带年级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第五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