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2)

时间: 03-17 作者:王金利 栏目:职责

四、辅导员的工作理念与方法


篇三: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九条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楼,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动态,关心学生的实际问题,经常以个体谈心、小组座谈等形式,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3次,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深入谈心1次,与重点学生至少谈心3次。

第十条  主题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把握教育契机,策划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召开1次班会课,其中一半以上要用于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做好学生党员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积极向上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学生骨干队伍的会议,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

第十二条  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育人工作。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导师进行关于学生情况交流。

第十三条  积极拓展网络育人平台。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bbs、班级论坛、班级博客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网上讨论,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引导,鼓励辅导员开设辅导员博客,通过msn、qq等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  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二、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级(楼)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建立规范的班级(楼)规章制度,合理运作班级(楼)事务,做到制度育人,至少要制定《德育评定细则》、《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制度》、《奖学金评定制度》、《紧急事务处理条例》4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德育分和奖学金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  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和申诉工作,及时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  帮困助学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帮困工作,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身心疾患等)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做好助学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开展成才扶助工作,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辅导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  学习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观教育,引导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小型社会科学研究;积极参与学生学习预警工作,与导师沟通,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界定学习问题、建立解决策略、改善学习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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