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代会宣传工作方案(7)

时间: 03-17 作者:杨一帆 栏目:方案

1.关于如何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我市后发赶超进程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建议。

2.对加大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网络覆盖的建议。

3.对加强团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吸引渗透青年群体的建议。

4.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5.关于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6.关于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的建议。

7.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好承担党委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建议。

8.关于完善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布局、项目设置以及动员方式、运行方式等方面的建议。

9.关于加强志愿者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的建议。

10.关于促使共青团工作社会化的建议

11.关于进一步提倡创业精神,改善青年创业环境的建议。

12.对拓宽工作视野,以世界眼光发展益阳共青团工作的建议。

13.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青少年热点问题的建议。

14.对更好地贯彻党的青少年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

15.关于进一步发挥组织、引导、服务青少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用等方面的建议。

16.关于引导青少年合理表达诉求,解决青少年生活工作中实际困难的建议。

17.关于利用网络凝聚青年的建议。

18.针对各类青年组织及各阶层青年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建议。

19.对进一步关注本地青年思想状况的建议。

20.对进一步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状况的建议。

21.关于加强高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服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建议。

22.关于加强全市少先队组织建设,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建议。

建议各位提案人切合自身工作实际选取议题。议题可从以上参考条目中选取,也可另拟。

五、提案的办理

经审查受理的提案,一般按三大类分别处理。

1.属共青团系统内部事务或可自行处理解决的提案,由团市委或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下管一级团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团组织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提案者;

2.涉及其他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提案,视情况由团市委汇总、整理送交相关部门,并协调跟进,争取解决;

3.对关系到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全局的重要提案,整理后以报告形式直接提交市委、市政府或有关党委、政府,推动解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根据不同情况,退回提案单位或个人,或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提案者: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与共青团组织或青少年工作无关的。

六、有关要求

1.提案是团代会代表发挥作用、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团代表充分反映青少年诉求,广泛汇集青少年事务社情民意,推动青少年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请各区县(市)团委、各系统团组织高度重视,督促代表团及所属代表做好有关工作,向团代会提交优质提案;

2.提案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内容实事求是,主要观点及建议简明扼要,做到摆事实情况、谈原因分析、提具体建议。有调研报告的应作为附件之一并提交;

3.委员候选人或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代表团提出的提案,须有该代表团所对应团组织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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