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15)

时间: 03-17 作者:唐效成 栏目: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工作组织领导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技术指导小组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做好技术指导、咨询等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切实把数字化校园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力推动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

(二)切实保障数字化校园建设经费。各地要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维护和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制定本地区五年专项经费投入方案,并建立保障机制,在全市形成共同建设,同步发展的局面。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工程、新农村新校园改造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项目经费,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市教育局根据创建计划,对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和创建先进学校予以项目奖补。

(二)课题引领数字化校园建设。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要把区域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研究课题,以研究引领和推动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各地各校要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十二五”教育系统重要课题,加强研究和探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督查。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意见》温教电〔20xx〕84号,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为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奠定基础。加大督查力度,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现代化学校、素质教育示范校、重点示范学校、评估内容,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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