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8)

时间: 03-14 作者:张维友 栏目:方案
(4)提名候选人(8月30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的人选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十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5)投票选举(9月10日)。9月10日为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在选举日3日前应公布选举时间、地点。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即分别对主任、副主任、委员一次性差额投票选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可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二是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分站投票选举,投票分站只投票,不计票,票箱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箱计票。两种形式不得同时采用。对老弱病残的选民可设流动票箱上门服务,并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开箱唱票、计票,要在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会场当场进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由乡镇政府负责人给当选者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要及时报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要依法办好委托投票手续,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名近亲属接受的委托投票不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

(三)总结完善阶段

1、做好交接(9月16日前)。新一届村“两委”选举产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在5日内完成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确保新一届村“两委”正常开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2、完善配套(9月19日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要按照民主推选的方式,召开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三分之二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或召开三分之二户代表会议,及时组织改选村民小组组长,并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计划生育、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保证村民组织健全和正常运转。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3、建章立制(9月22日前)。乡镇要指导村“两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新进村班子的大学生村官,是期满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和相应待遇;任期满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任期未满进村班子的,除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外,县财政每人每月给予200—3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

4、检查验收(9月25日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规范存档,以备迎接检查验收,并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分别于9月27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9月29日前将组织人员对统一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各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切实把这件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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