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6)

时间: 03-14 作者:张维友 栏目:方案

2、培训骨干(7月12日前)。镇将举办村“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各村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使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3、评议和审计(7月15日前)。全镇要逐村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各村要组织村选举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部分村民代表和财务人员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现有集体资产、筹资款的使用以及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它项目进行审计,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评议和审计结果报镇备案,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将评议和审计结果作专题报告,再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

(二)选举阶段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步进行。要结合实际,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工作(7月17日前)。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村党组织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7月19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

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3)群众推荐(7月21日前)。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居民代表超过村居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在村民委员会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

(4)组织考察(7月25日前)。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8月5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切实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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