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9)

时间: 03-14 作者:罗青 栏目:方案

六、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八、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两人(含两人)以上得票相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在票数相同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大会讨论,乡党委批准,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填写选票时,根据选票的具体要求填写。

十、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接受委托不能超过1人。因故未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大会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名。以上人员由换届领导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通过。

十二、计票结束后,做出计票记录,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签字,并公布得票情况,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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