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教育培训计划(9)
时间: 03-13
作者:易佳明
栏目:工作计划
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本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备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本单位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本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 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 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5)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7)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本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消防安全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1)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 学习有关消防工作、通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
(3) 讨论分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 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及自救逃生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 开展岗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6) 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 熟悉场所和岗位存在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
(8) 其它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