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教育培训计划(2)

时间: 03-13 作者:易佳明 栏目:工作计划

对消防管理者,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消防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掌握必备的消防职业技能,做到持证上岗。

对学校师生,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课堂教育;幼儿阶段要推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使每一个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

对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要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掌握基本的家庭防火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技能。

对媒体从业者,要使媒体记者了解熟悉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传播使者”功能和消防宣传员的作用。

5、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划分受众对象群体,如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寺院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分层、分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6、街道团工委要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专业培训、队伍管理、项目规划、经费筹措、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志愿者行动”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制度,共同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志愿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抓好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吸纳在传媒、文艺、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发挥其带头作用与影响力,使其成为消防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2010年、2011年,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要依次达到不少于本社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2%、3%的目标。街道将确定1个社区为消防志愿者行动试点单位。

8、按照“制度完善、行动规范、管理到位、典型引路”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模式,力争培育发展一批“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能进行消防安全救助”的消防志愿者骨干队伍。根据地域、季节和重大消防活动、服务对象不同需求的特点,丰富志愿者各类队伍形式,建立宣传服务队、培训服务队、隐患排查队、抢险救援队等,合理设计安排消防志愿服务项目。

9、要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分别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推广“老年腰鼓队”、“妈妈防火团”、“保安巡查队”、“少年消防警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壮大消防宣传力量,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10、注重抓好社区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员“点在街道、面向社区”的优势,积极开展“走居、进企”消防宣传活动。

11、大力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干部、街道文体中心干部、广播员、安监员、综治人员等基层组织力量和城乡各类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宣传纳入岗位职责,组织指导他们深入社区、企业、家庭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拓展消防教育培训基地

12、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保持常态化,每月要坚持“两进三出”宣传活动,即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走出去”宣传活动,要有策划组织、有宣传重点、有图像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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