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建设方案(4)
时间: 03-13
作者:蔡坷凌
栏目:方案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赵平同志任组长,罗可、蒋鹏飞、王跃明、郑京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志军、李建斌、谢立新、夏涛、周志中、孙威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郑京杰、孙威期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请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24628;电子邮箱:xxx;联系人黄斌。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