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评估方案(6)

时间: 03-12 作者:何懿 栏目:方案

由学生各自计算出某教师四个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再由负责组织的管理人员计算出全班同学对某教师评价的平均分,即为某老师在该班的教学评价分。督导处根据此平均分要排列出每个教师在一个班的评教名次。运用“六分制”等级记分,按第一名记6分,第二名记5分……第六、七、八、九名记1分的方法评定某教师在某班的等级分,在几个班任教,再求出这几个班等级分的平均分,即为教师一次学生评教的等级分(每月两次再算出平均分),根据学院决定,4分以上为一等课时工资等级,2—3.9分为二等课时工资等级,2分(不含)以下为三等课时工资等级。由督导处计算出每月2次评教的平均分,得出教师当月应当享受的相应课时工资等级。

(3)、操作实施。针对这次“6分制”学生评教活动,督导处设计了两套方案,一为电脑操作,一为人工操作。

电脑操作,是指编制相应的电脑软件,利用学生上机课进行操作,所得数据直接存入至督导处电脑内,由督导办办公室人员进行汇总统计。目前,学院计算机系正在进行“6分制”学生评教统计软件的编制工作,争取在3月底投入使用。

人工操作,是指在电脑软件未编制完成前,由人工进行调查统计,具体由督导处会同各系联合执行,督导处汇总统计。

(4)、每月评教2次(原则上月初月底各一次),各系(部)组织一次,学院组织一次,由督导处汇总统计。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及时纠偏。

2、学院教学综合评价

(1)、日常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督查评价。

督导处、教务处、学生处三处联合督查,每天每大节课检查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纪律及教师出勤、教学行为检查记录,督导处每天统计,严重情况及时反溃各系(部)抽查,每天至少抽查一节课,抽查结果汇总到督导处。督查结果逐一记录统计,作为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的依据。

(2)、常规教学督查评价。

督导处会同教务处定期对教师授课计划、教案编写、作业批改、听课评课、随堂听课等常规教学及教学比武、公开课进行督查,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其中教案编写、随堂听课、教学比武评定等级,督查结果按照《教学评价量化细则》记分,作为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的依据。

(3)、信息员反馈制度。

各班配备一位学习认真、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教学情况信息员,记录一周以来本班课堂教学情况,每周向督导处上报信息记录表,督导处按周次汇总统计。教学情况信息作为教学综合评价的依据并及时向有关处室及人员反溃

综合上述三部分评价结论,根据《教师学期工作综合量化评价统计表》计算全期分值,按照综合评价占60%,“6分制”学生评教占40%比例得出教学工作评价总分,作为衡量教师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续聘与否的主要依据。

本方案根据实施情况,在院领导指导下修改完善。


篇四:教师教学评估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全面提高 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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