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计划(7)

时间: 03-12 作者:曾骁 栏目:工作计划

2、虚心向现场工作人员实习,尊敬师长,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怕脏苦,发现问题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及时向学校反映。

3、认真做好实习笔记、完成实习作业,写好实习服告及个人实习小结。

4、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实际操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纪律。

5、讲究文明礼貌,学生进入车间(科室)不得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应符合实习单位的着衣要求,保证生产和实习安全。

6、对实习单位或实习安排有意见、建议或要求,应向指导教师或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不得擅自出面交涉。

7.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现场,对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者,按无故旷实习处理。

8、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二天以上者需要医院诊断证明,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得到批准。

9、实习缺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必须按大纲规定要求重新补实习;不交实习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0、无故旷实习一天者,由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实习二天者给予通报批评;旷实习三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1、对未参加实习或实习不及格者按《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实习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1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要以主人翁态度参中实习。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节约原料,爱护实习单位的设备、设施,若有损坏,按实习单位的规定赔偿。

13、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实行每天上岗考勤制度,做到有病、有事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请假。超过七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当地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超过七天以上的事假必须持家长证明,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处请假,获准后方可休假。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终止实习。


篇四: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xx年工作目标,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实习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角色变化的规律,创新工作思路,主动适应学生变化和企业对人才需求的要求,努力提高实习稳定性,切实提升实习管理水平,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二、工作思路

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突破,以提高认识为主线,以目标推进为抓手,以评价考核为手段,促进学校实习管理水平上高度。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1、学校成立xx级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冯大江

副组长:姜楚鸣   丁金水   诸笃运

成员:孔小龙   陈新华   吴晓红   张志清   夏一鸣   吕运来   陈小平

办公室主任:孔小龙

成员:汪秀萍   邢红光   张铭船   

2、xx级学生顶岗实习采用实习就业申请制,对于由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善始善终地完成顶岗实习, xx级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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