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6)

时间: 03-11 作者:敖敏琳 栏目:方案
 
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来办事,对于能够告知的事情,要一次性全部告知。
 
民主评议制:对重大事项实行中心全体成员民主评议制,在召开评议大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评议会上,受评对象做简要工作发言,然后参评人员分组讨论并做中心发言,最后进行民主测评。

投诉举报制: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箱每季度开一次,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情况经查属实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工作考评制: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将平时工作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依据。
 
自查整改制:每季度对本股室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制:在自身业务和岗位范围内,因工作能力态度等主观原因给办事群众造成损失或给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本人及股室负责人责任。


篇四: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武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办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医患群众,现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武功县医保办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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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医患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我办建设整体水平,为维护医患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县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扎实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一)坚持严格公正办事。依法依章开展经办工作,保障经办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作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制度,杜绝滥用权力的现象;加强法规、制度、业务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积极宣传医保法规、政策,增强参保对象的知情意识,维护医患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优质高效服务。科学设置办事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设施完备,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

(三)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及时将经办窗口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程序、过程、结果和时限、服务承诺等向服务对象公开,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责任制,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

(四)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患于职守、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

(五)坚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办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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