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4)
时间: 02-08
作者:刘伟胜
栏目:方案
(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村有”工程,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加强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每个行政村建立面向农民开放、富有特色、“一室多用”的文化活动室,加强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与管理,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制定并落实相关文化惠民政策,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发挥农民业余文化队伍、农村文化中介组织的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责任单位:乡文化站)
三、有关要求
(一)搞好协调联动。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等方式,吸引各部门的项目集中建设农村,各项服务向农村倾斜,形成资金、资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二)坚持典型带动。搞好调查摸底,以农村社区为依托,确定创建试点片区和重点村,推出一批乡村文明行动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镇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三)强化督导考核。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巩固乡村文明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指导面上工作。
篇三: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现制定20xx年全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全市“乡村文明行动”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抓机制,夯实活动基础。一是建立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由各级文明委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乡镇成立“乡村文明行动”工作站,村设立“乡村文明行动”指导员。二是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涉农项目、政策、资金的调度和整合力度,集中支持、重点投入,为“乡村文明行动”扎实有效推进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对“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的日常通报、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纳入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申报评审序列,凡活动开展不力、没有具体成效的不能进入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列。
2、抓载体,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实施优化环境行动。以村庄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搞好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全力实施“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工程,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二是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以更新观念、提升素质、改善生活为宗旨,通过组织宣讲团、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计划,围绕农村“家居净化美化、伦理道德、文化娱乐、亲子教育、身心健康”等内容,培训基层宣讲骨干人员,为“新农村新生活”进乡到村入户做好准备。三是实施文明风尚普及行动。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利用文明一条街、科普宣传栏等阵地,通过组织“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山东好人—每周之星”等道德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深化道德实践活动,倡树良好的社会风尚。四是实施文化惠民行动。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互联网宽带入户、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村有”工程,推动每个行政村建立面向农民开放、富有特色、“一院多用”的农村文化大院,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形成多样、便民、共享的乡村特色文化服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