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4)
时间: 02-08
作者:余绍辉
栏目:方案
3、药品:配备旗卫生局定点招标的药厂所规定的药品、镇卫生院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按劳取酬和养老保险制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
2、用药有处方。
3、收费有依据。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五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
2、统一业务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
4、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
5、人员统一聘用。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家子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尧 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 林守义 防保组组长
成 员:唐军 卫生院副院长
刘明国 防保组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协调、督促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林守义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
篇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