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实施方案(5)
时间: 02-27
作者:曾泉清
栏目:方案
2、宣传橱窗、班级板报出专刊,向教师学生广泛宣传乘车安全的事项,步行、骑车过马路时的注意事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3、学校规定,校车在上午和下午上第四节课才能进到学校操场;并有序排列在操场的东侧;放学时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校车才可驶出学校。
4、学生放学,学生都要排好路队,坚持教师护导制。楼道口有值班教师护导。
5、对校车的驾驶员和押乘员,明确交通安全的职责,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6、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坐车档案,对学生乘车做好记录。
7、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出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拨打"110"和“120”,向公安和医疗部门准确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情况,派有关人员在相应路口接应,待公安,医疗人员赶到时,协助他们做好事故的处理和对受伤人员的抢救等工作。
(二)在公安、医疗人员未赶到之前,由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外出师生有带队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第一,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第二,要注意保护好有关现场,要防止交通堵塞,指挥好其他车辆和人员的疏散,确保公路畅通。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协助公安、医疗部门及病人家属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总指挥:负责学生、教师整体工作的协调。
2、副总指挥:
总指挥不在时发生该情况,由副总指挥协调安排。
3、联系救治人员:马秋发负责联系110或120医生救护,负责医生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护。
4、学生家属联系人员:班主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并对其进行安抚工作。
5、后勤保障人员:褚银泉负责护送该学生进行救治,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立案。
6、熊德才负责对该事故立即上报教育局。
篇五:学校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余综治委字[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新余二中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新余二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