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 02-26
作者:蔡一灯
栏目:方案
(四)、格式要求。
1、周、月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执法督查科提供统一制式的《xx大队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附件5)、《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
2、各大队简报格式参照附件4。
(五)、信息质量。各科室(大队)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真实、主题明确、文字精炼、条理分明、格式规范,并注明报送大队、日期和作者。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信息质量把关的重任,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
四、考核措施
为了保证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落实,局里将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在每季度末对各科室(大队)的信息报送情况、采用情况、排名情况及网络宣传情况等进行通报并酌情给予经济奖励;二是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各科室(大队)年终考核内容,并把信息宣传工作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不及时的科室(大队),在早会上进行通报,通报次数达3次以上的则取消该科室(大队)负责人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经济奖励办法
为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报送各类信息,对优秀的信息将被推荐给《南平建设》刊物,如被采用将获得每条10元的奖励;对在市、省、国家级刊物上以市执法局名义发表信息和文章的分别奖励20元、30元、80元,市、省级头版头条分别奖励200元、300元;对在闽北互动论坛等网络媒体上发表具有良好导向性的文章、帖子的每帖奖励2元。
篇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强化《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
在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宣传的同时,突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现状,努力消除社会对食药监部门职责的误解。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帮扶医药产业项目和餐饮服务业进展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要求,努力推进本市新医药产业的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