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社会实践实施方案(4)

时间: 02-21 作者:黄炎 栏目:方案

(六)开展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体验活动。各学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踏青、远足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感受家乡的美丽。进一步丰富学习生活、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减轻学习压力和课业负担,使学生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人生。(各学校每个学年度必须组织一次体验大自然的活动。)

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量

小学生1-3年级学生的实践活动以校内外有计划的活动为主,以学校和家庭为主要活动场所,重在体验,每学年要保证3天;小学4-6年级学生和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综合实践基地校体验、社会服务和调查、国防教育、走进大自然活动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小学生4-6年级每学年10天左右;初中和高中阶段每学年不少于20天。

为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合理安排实践活动,要将实践活动时间与教学时间统筹考虑,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得到真正落实。

三、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的要求

(一)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教育局年初制定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本校活动方案,确定活动总量、内容及时间。要严格按照计划日程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3月20日前将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上交教育局) 

(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把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内容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予以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社会实践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要以教导处牵头负责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政教处、少先队、团委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学校要制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价细则,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每个学期学业成绩考核项目。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加强对全体教师的指导,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从事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指导工作。学校要把教师指导和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教师工作量,纳入考核指标,记入教师档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与其他教师的同等待遇。市进修学校将对所有从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教师专业化指导和培训工作,将举办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骨干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 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育人环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好家长资源,让家长关心、支持学校的实践活动。学校要积极动员各行各业为学生社会实践、劳动实习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学生课余生活和假期社会实践的资源。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评估,规范社会实践工作。对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及其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学校要切实保障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经费投入。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所需必要经费,如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行管理,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要指导好学生正常消费。各学校要加大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保障。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