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继续教育实施方案(16)
时间: 02-20
作者:张嘉成
栏目:方案
(四)继续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培训学分为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我县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体系和学分年审制度。县每年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年审,在职小学教师每年需参加不少于10学分的培训学习。
小学教师在本培训周期内至少参加240学时的培训学习,且每年年审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20xx—20xx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五)切实加强对教师培训档案管理,试行教师继续教育网上课程管理和学分登记、验证、审核制度,并逐步完成由纸质文本管理向电子文本远程管理的过渡。
——省教育厅统一建立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站。
——省教师继续教育网站,建立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师个人信息库和专业成长网络档案,由县培训机构、学校和教师个人共同承担,逐步完善。
——实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基地培训学分(包括远程培训学分)网上登记,由承办项目的培训机构负责。
——实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训学分网上登记。登记方式按年度采取教师个人网上申报或学校集中申报、校内网络公示、县培训机构审核和认定的程序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开展我县教师培训标准的研制工作,在选用省级培训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发有特色的县级培训教材和校本培训教材,开展菜单式培训。
(二)加强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县培训机构将结合课程培训和管理的需求,举办专门的培训者或培训管理者培训班。要求教师培训专任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脱产学习不少于24学时),其中包括担任培训课程教学、校本研训专业指导等工作。同时重视兼职培训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利用县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建优秀的兼职培训者队伍。
(三)重视研训整合。通过学科教研员培训,加强学科教研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学科教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发挥学科教研员的作用,为开展基地培训提供有实践经验的培训师资,为校本研训工作提供专业引领的力量。
(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创新教师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实践和探索,以实现全面、大规模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创建良好的研训氛围,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引领,促进教师培训工作均衡发展。
(五)坚持基地培训和校本培训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我县中小学校本研训的发展。
(六)实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审制度和培训周期期满检查与评估制度。要求每一在职教师每年至少应取得继续教育学分10学分,并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职称评聘、工资晋级、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发放的是必备条件。对于年审中有10╣以上的教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学校(单位),学校(单位)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的先进评选,同时由县主管部门对学校负责人实行问责。本培训周期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评估组,对全县培训质量和效果进行终结性检查和评估。
本方案中的“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方案中的“教师”或“小学教师”指专任教师。对于学校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员分列的教辅人员,以及教育系统内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可参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