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继续教育实施方案(12)

时间: 02-20 作者:张嘉成 栏目:方案

5、班主任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小学班主任。

培训形式:开展提高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

培训目的:改进班主任工作方法,从整体上提高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着重推进优秀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和丰富班主任工作的优秀资源。

6、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小学部分学科教师(如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专业不对口教师。

培训形式:加强研训资源整合、学科教研、校本研训。

培训目的:提高培训效益,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7、小学学科教研员培训

培训对象:乡镇中心学校学科教研员。

培训形式: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脱产培训学习不少于24学时。

培训目的:加强小学教研队伍的建设和校本研训的专业引领工作。

(三)教育干部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制定)

培训对象:小学校长、小学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及科组长等)。

培训形式: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骨干培训。

培训目的:提高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一)我市20xx-20xx年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20xx-20xx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琼教师〔20xx〕46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xx-20xx年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xx〕58号)的要求,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下实行组织和管理。

(二)以培训学时为依据、培训学分为杠杆,安排和管理各类培训工作项目。

1、每一位教师必须完成培训任务。

2、按年度确定全员培训各个层次的培训对象,保证培训对象的相对稳定,以便做好培训管理工作。

3、新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取得合格证后,应继续参加初级培训。

4、培训期间,如果教师岗位职称发生变化,当年内应按照原层次继续参加全员培训,第二年由个人或学校向市培训基地申报调整培训层次。

5、校本培训活动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组织,不要求分培训层次进行。

(三)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考核,按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校本研训进行,由市培训基地负责。

1、全员培训课程考核主要由市培训基地负责(除省统一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课程及省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定期抽查和质量检测外)。

2、教师专项培训的考核,由市培训基地根据项目培训方案自行组织。

3、校本研训活动的考核,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市培训基地审核。

(四)学分登记制度。以培训学分为管理机制,每年对小学教师进行年审,在职教师每年需参加不少于10学分的培训学习。

(五)档案管理。试行教师继续教育网上课程管理和学分登记、验证、审核制度,并逐步完成从纸质文本管理向电子文本远程管理的过渡。

五、保障措施

必修教材,为必修课程,由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选修教材,为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用。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期满检查与评估制度。本培训周期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评估组进行终结性检查和评估。对每年达到规定的学分、年审合格的小学教师,由教育厅颁发20xx-20xx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六、培训领导机构

组   长:吴   锴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