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目标管理方案
时间: 02-19
作者:夏玉国
栏目:方案
篇一:班级目标管理方案
为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激发教职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发展活力,根据县政府“办活职成教育”的要求和中心“抢抓机遇、强化管理、争创示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班级目标管理对象
1、现有班级。
2、拟招班级。
3、鼓励挂牌招生班级。
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聘任
1、班主任的聘任:
教师本人申请,专业部拟聘推荐,学生科考核备案,学校同意后聘任。
2、任课教师的聘任:
教师本人申请,班主任拟聘推荐,专业部考核,教务科审核备案,学校同意后聘任。
聘任原则:
(1)中心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属聘任对象。
(2)科室负责人被聘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科室人员被聘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且工作量不能超过满工作量的1/2。
(3)专业教师确需校外聘任的由班主任将拟聘人员名单交教务科审核备案后报中心行政同意后聘任。
(4)各部内教师工作量应大体相当,相差不宜超过10节/周。
三、目标管理及职责
1、实行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责任人的教育教学目标管理制度。
2、班级目标管理在专业部内进行,接受专业部和学校管理,以专业部为主。
3、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在部的领导下对班级教育教学等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全面负责。
4、班级学生流失率控制在6%以内,若流失率低于或高于6%,由中心对其实施奖惩。
5、因班主任对班级管理不善造成学生流失,中心将对班主任进行问责并实施惩处;因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问题造成学生流失,由班主任对任课教师进行问责并上报中心进行处理。
四、目标管理经费及奖惩办法
中心确定每生每学期管理经费基数为a (a为变量,由主任会确定)。
班级目标管理经费每月按下列标准划拨
39人以下班级为:98%a×班级人数÷5×1
40-49人班级为:100%a×班级人数÷5×1
50人以上班级为:102%a×班级人数÷5×1
1、班级学生流失率在6%以内按上述标准执行,高于6%,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管理经费a元,累计计算。
2、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2节/周(含晚自习),在编在岗工作量一学期均不足50%的不发节假日津贴,一学年都不足50%的视为落聘人员对待,不足80%的只发50%的节假日津贴,80%以上按比例计发。互派学习人员任课3个月以上不足50%的退回原单位。
3、完成工作管理的班主任,经专业部和学生科共同考核,班主任津贴按每生不少于7元的标准在班级包干经费中列支。
4、若因班级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给中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和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中心有权对班级管理责任人及教学人员进行整改,直至重组;并对其相关责任人的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使用。
五、中心鼓励教师实行挂牌招生组建新班级,组建新班级按110%a×班级人数进行目标管理经费计发。
六、校外自主招生组建班级须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组建,班级目标管理经费按105%a×班级人数进行计发,并按中心班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执行。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相关问题与中心签定协议后实施。
为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激发教职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发展活力,根据县政府“办活职成教育”的要求和中心“抢抓机遇、强化管理、争创示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班级目标管理对象
1、现有班级。
2、拟招班级。
3、鼓励挂牌招生班级。
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聘任
1、班主任的聘任:
教师本人申请,专业部拟聘推荐,学生科考核备案,学校同意后聘任。
2、任课教师的聘任:
教师本人申请,班主任拟聘推荐,专业部考核,教务科审核备案,学校同意后聘任。
聘任原则:
(1)中心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属聘任对象。
(2)科室负责人被聘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科室人员被聘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且工作量不能超过满工作量的1/2。
(3)专业教师确需校外聘任的由班主任将拟聘人员名单交教务科审核备案后报中心行政同意后聘任。
(4)各部内教师工作量应大体相当,相差不宜超过10节/周。
三、目标管理及职责
1、实行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责任人的教育教学目标管理制度。
2、班级目标管理在专业部内进行,接受专业部和学校管理,以专业部为主。
3、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在部的领导下对班级教育教学等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全面负责。
4、班级学生流失率控制在6%以内,若流失率低于或高于6%,由中心对其实施奖惩。
5、因班主任对班级管理不善造成学生流失,中心将对班主任进行问责并实施惩处;因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问题造成学生流失,由班主任对任课教师进行问责并上报中心进行处理。
四、目标管理经费及奖惩办法
中心确定每生每学期管理经费基数为a (a为变量,由主任会确定)。
班级目标管理经费每月按下列标准划拨
39人以下班级为:98%a×班级人数÷5×1
40-49人班级为:100%a×班级人数÷5×1
50人以上班级为:102%a×班级人数÷5×1
1、班级学生流失率在6%以内按上述标准执行,高于6%,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管理经费a元,累计计算。
2、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2节/周(含晚自习),在编在岗工作量一学期均不足50%的不发节假日津贴,一学年都不足50%的视为落聘人员对待,不足80%的只发50%的节假日津贴,80%以上按比例计发。互派学习人员任课3个月以上不足50%的退回原单位。
3、完成工作管理的班主任,经专业部和学生科共同考核,班主任津贴按每生不少于7元的标准在班级包干经费中列支。
4、若因班级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给中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和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中心有权对班级管理责任人及教学人员进行整改,直至重组;并对其相关责任人的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使用。
五、中心鼓励教师实行挂牌招生组建新班级,组建新班级按110%a×班级人数进行目标管理经费计发。
六、校外自主招生组建班级须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组建,班级目标管理经费按105%a×班级人数进行计发,并按中心班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执行。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相关问题与中心签定协议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