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传工作方案(7)
时间: 02-15
作者:李海灵
栏目:方案
六、奖励标准
1、在罗湖电子政务网本单位网页、罗湖物业信息网、含罗湖家园网刊载文章的,对信息员予以50元/篇的奖励;
2、在市、区级信息刊物及市级新闻媒体刊载文章或被播报的,对信息员予以100元/篇的奖励;
3、在市委信息快报刊载文章的,对信息员予以300元/篇的奖励;
4、在省级以上刊物刊载文章的,对信息员予以400元/篇的奖励。
各单位向上述刊物、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发稿且被刊载、播报的,按季度以报表形式报办(局)办公室备案(第一、第二季度合并上报,报表式样见附表二),以便统计、核对、奖励。
七、考核及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工作考评采取对单位考核与对个人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是:
1、区办(局)对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每个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并实行年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完成今年任务量的为达标,反之为不达标,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奖励标准见有关考核方案。
2、年底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刊载或播报数量,按照奖励标准兑付稿费,以奖励文章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