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双拥工作计划(2)

时间: 02-13 作者:左学贤 栏目:工作计划
    优抚对象群众优待是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区“三老”优抚对象群众工作有了新进展,然而对照有关政策规定,与相邻区、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各街道、乡要切实重视“三老”群众优待工作,把筹措资金放在重要地位,区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适当增加乡镇补助额度,力争今年基本上达到区规定标准。要规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归口民政部门负责,统一专户管理,统一发放标准。进一步明确立功受奖的官兵奖励政策,区民政部门按照我区农村人均纯收入情况每年公布一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发放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检查工作。
    六、巩固军民团结,拓展军民共建的新路子。
    各街道、乡、各部门、各单位在拥军优属工作中要注重办实事,求实效,尽力帮助驻区部队解决战备、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作贡献。
    (一)坚持科技拥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
    现代战争是高科技战争,是人才战争。为部队培养人才,提高官兵的政治业务素质,是打赢现代战争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单位为驻区部队添置部分图书、电脑等,为部队官兵举行两期电脑培训和法律知识、优抚安置政策的讲座以及其他专业知识的培训等。
    (二)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1、扩大军民共建范围,不断充实共建内容。各共建单位要按区下达的共建任务,要不断充实共建内容,力所能及帮助驻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与部队建立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亲密的鱼水关系,把我区军民共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与部队的联系,鼓励官兵献身国防,报效祖国。①建立官兵与家乡联系的绿色通道,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印现役军官通讯录。②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鼓励官兵安心服役报效祖国,为家乡争光。
    (三)落实有关公共场所对官兵实行优惠政策。
    军官凭《军官证》,士兵凭《士兵证》到新华书店、优惠购书,到图书馆免费阅览,免费进入公园等。为驻区部队官兵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努力做好军转干部“两兵”安置工作。
    采取政府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努力安置好军转干部和“两兵”,政府保证他们第一次就业安置和自谋职业补偿金的兑现,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转业、退役官兵自谋职业。
    (五)切实解决随军家属及军嫂就业和子女入托入学实际困难。
    军嫂、军属是军人坚强后盾,做好随军家属的安置就业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及时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同时,在调查的基础上,帮助随军家属安置就业,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军嫂就业。优先就近安排军人子女入托入学,减免相关费用,对于困难军人家庭优先照顾。
    (六)加强少年军校的建设。
    各街道、乡要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少年军校建设,各学校要开设少年军训和国防知识课程,从小培养爱国思想和国防意识,区人武部做好指导工作,驻区各部队要积极支持少年军训工作。
    (七)维护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正发生变化,一些涉军矛盾不断增多,维护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利益,对稳定军心、巩固国防,密切军民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们要建立健全军人及其军人家庭维权网络,可根据形势需要调整机构组成,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维权方案,对重点案件要及时处置,确保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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