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实施方案(8)
时间: 01-07
作者:王俊文
栏目: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目标,主动维护稳定,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党校管理工作中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对策、项目、改革措施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1、涉及机构改革、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
2、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群众有可能在哪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其合理诉求进行妥善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诉求能否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即作决策、出对策的部门,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党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集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修订)》(集办发〔20xx〕3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集安市委党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我校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评估,并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科室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各科室及时召开分析论证会,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与决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代表参加,群众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涉及科室对拟决策事项作详细说明,并准确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党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对评估事项作出社会稳定风险登记评定,风险很大为一级,有一定风险为二级,风险很小为三级。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对存在二级风险重大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应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具体措施;对存在三级风险重大事项,要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做好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