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进实施方案(3)
时间: 01-07
作者:彭天柳
栏目: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开展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识,树立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主,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阵地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好《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等制度,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学习园地、治区办统编的普法教材,认真完成学习答题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四是要加大对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单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是积极开展创优评比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开展的评选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百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制定好创建活动方案,努力开展创优工作。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迫在眉睫。一是要创新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在农村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强化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三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宣传月、“3.15”“12.4”等宣传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下乡检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借鉴推广有效的宣传形式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创新,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以药监系统的家属、子女和离退休人员为主要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以点带面的宣传目的。要在居民中积极提倡依法维权、自觉监督、谨慎用药的意识,在小区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从而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的食品药品法制观念意识。主要是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和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公益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学校教育青少年学生开展宣传,使其从小懂得药物使用应该掌握的常识和生产经营活动应该遵循的规定,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氛围和环境。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学法档案管理制度等,不断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