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5)
时间: 01-06
作者:刘金凤
栏目:方案
(四)公众评议。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掌握本单位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公众满意程度,征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五)评先树优。
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学法用法模范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年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机关”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局属各单位要大胆探索“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新形式,不断总结、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将予以表彰奖励。
篇四: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按照全市《20xx年普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市物价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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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全市“法律六进”活动安排,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观念;引导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打造“中国水都,十堰龙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和目标
1、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不少于2小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年底考核工作,要增加法律知识在干部职工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部门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5、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推进机关学法用法工作。
6、深入开展“阳光政务”主题活动。加强机关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程序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程度,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和程序,切实落实机关行政的阳光运行;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强化对机关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大力发展网上行政,扩大公共行政资源,让社会普遍了解机关工作和主要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