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4)

时间: 01-06 作者:范雪艳 栏目:方案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我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交警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力作用,主动与各有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

3、明确奖惩,严明纪律。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问题突出的要重点督导。年底前,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篇四: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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