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演讲稿(3)

时间: 01-03 作者:张心露 栏目:演讲稿

二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深入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研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经常化。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县每月,乡(镇)、村要经常排查,对矛盾纠纷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自下而上地逐级进行梳理分类,登记汇总,明确牵头部门以归口办理,落实领导责任,限时办结。化解矛盾纠纷必须致力于和谐,要树立“和为贵”的思想。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时,要坚决克服以压求稳、以硬制硬的做法,不能寄希望于通过判刑、劳教、拘留等硬措施来解决问题。事实一再证明,这些做法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甚至会把当事人推到对立面,越来越僵持,陷入恶性循环,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要健全调处机制。进一步整合乡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等基层维稳力量,发挥群众工作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加强基层民调力量,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民调队伍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等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的人员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制度,确保反应灵敏、处置及时。

三是深入开展严打斗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当前要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败坏社会风气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对黑恶势力,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坐大成势。全县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严打方针始终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去。要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准确把握各类违法犯罪的规律,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集中整治,彻底解决,打则必胜,治则必安。要进一步巩固对交通秩序、矿产资源管理、学校医院环境、企业周边秩序等方面集中整治的成果,并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新的行动。通过严打整治斗争,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感普遍增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要依法打击“xx”等xx组织的破坏活动和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形成组织,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

四是坚持重心下移,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要继续坚持重心下移,把维护稳定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切实提高基层维护稳定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各地实际相符合的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广泛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覆盖到全社会。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关心基层,加强基层,人财物要真正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深入推进治安防范“网络工程”,构建起民防、巡防、内防、技防、公共场所安全防范、重点人员防控六个网络;要对可能危及稳定的各类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部纳入视线,不漏管、不失控。继续搞好“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单位”以及“平安改制”、“平安拆迁”等多层次的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延伸领域,拓宽范围,提升档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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