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时间: 12-08
作者:刘旭阳
栏目:总结
总结一:船舶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属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宣传,从重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违章行为,圆满地完成了市局和县里下达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任务。现将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局里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依法监督和“安全一把手工程”的原则,年初成立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古平同志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常务副局长袁兴华同志任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余领导和中层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渔政站,具体承办全局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水利系统安全工作特点,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渔政站为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船主安全驾船行为,杜绝非法载人载货现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与全县渔船船主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195份,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
二、加大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为使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一是通过召开渔民座谈会的形式,组织渔民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2月份,渔政站执法人员分赴全县9个渔业队召开渔民座谈会,宣传《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等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11.24”、“3.15”海损事故,万州、涪陵、云阳渔船沉船死人事故向渔民宣传,以血的教训警示渔民,要渔船注意安全生产和不违章载人;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忠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渔船安全违章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宣传,要求广大渔民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在“全国安全宣传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个主题,到乡镇、东溪、码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四是利用“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对临江重点学校学生进行渔业普法教育,对部分渔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对曾经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行为的渔民进行认真疏理,再次通知到渔政站进行重点教育、学习、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非法载客载货;六是在库区156米水位蓄水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分赴各个渔业队,宣传市渔政处电话通知精神,要求渔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作业。七是利用发放机动渔船燃料补贴时,给渔民宣传我县“11.2”渔船与机驳船碰撞事故,要求广大渔民要吸取教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年,共召开渔民座谈会12次,广播电视宣传2次,印发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4幅,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答题人员100余人,重点教育渔民3人次,切实提高了渔民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了安全生产。
三、认真开展渔业船舶证件换发工作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渔政处,市渔业船舶检验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了渔业船舶“三证一牌换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换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281本,渔业船舶登记证书281本,船员证书330本,渔业船牌281张。渔政站在换发证件时,对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采取了新的举措:一是在每本检验证书上注明“禁止非法载客载货的警示标语,时刻警惕渔民注意安全和不非法载客;二是实行一船一牌照,牌照统一装订在指定醒目位置,安全管理部门督查一目了然,便于“三无”渔船的清理。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属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宣传,从重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违章行为,圆满地完成了市局和县里下达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任务。现将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局里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依法监督和“安全一把手工程”的原则,年初成立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古平同志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常务副局长袁兴华同志任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余领导和中层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渔政站,具体承办全局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水利系统安全工作特点,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渔政站为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船主安全驾船行为,杜绝非法载人载货现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与全县渔船船主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195份,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
二、加大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为使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一是通过召开渔民座谈会的形式,组织渔民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2月份,渔政站执法人员分赴全县9个渔业队召开渔民座谈会,宣传《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等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11.24”、“3.15”海损事故,万州、涪陵、云阳渔船沉船死人事故向渔民宣传,以血的教训警示渔民,要渔船注意安全生产和不违章载人;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忠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渔船安全违章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宣传,要求广大渔民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在“全国安全宣传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个主题,到乡镇、东溪、码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四是利用“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对临江重点学校学生进行渔业普法教育,对部分渔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对曾经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行为的渔民进行认真疏理,再次通知到渔政站进行重点教育、学习、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非法载客载货;六是在库区156米水位蓄水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分赴各个渔业队,宣传市渔政处电话通知精神,要求渔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作业。七是利用发放机动渔船燃料补贴时,给渔民宣传我县“11.2”渔船与机驳船碰撞事故,要求广大渔民要吸取教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年,共召开渔民座谈会12次,广播电视宣传2次,印发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4幅,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答题人员100余人,重点教育渔民3人次,切实提高了渔民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了安全生产。
三、认真开展渔业船舶证件换发工作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渔政处,市渔业船舶检验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了渔业船舶“三证一牌换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换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281本,渔业船舶登记证书281本,船员证书330本,渔业船牌281张。渔政站在换发证件时,对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采取了新的举措:一是在每本检验证书上注明“禁止非法载客载货的警示标语,时刻警惕渔民注意安全和不非法载客;二是实行一船一牌照,牌照统一装订在指定醒目位置,安全管理部门督查一目了然,便于“三无”渔船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