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总结(8)
时间: 01-24
作者:刘鑫
栏目:总结
业务监督管理水平。第三,以首办一门受理集中录入为手段,完善项目并联审批。
机制,解决信息不共享、整体提速难等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审批速度。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双重监控,发挥了实时监控、即时录入、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杜绝了监察盲点,使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全年共纠正空岗、着装不整、办事效率低等违规行为106人次,查处首问责任人16名。
(五)围绕服务质量,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形象、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按绩效考核结果分档次奖励
窗口工作人员,提高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为群众服务的热情,营造各窗口及工作人员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量化责任、又增强窗口间、工作人员间凝聚力的氛围。此外,我们坚持和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更加注重鼓励窗口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窗口深入分析本部门业务重点和敏感问题;更加注重加大对个别窗口“两头办理”、“体外循环”和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处置力度;更加注重社会评价,加大社会评价分值比例,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围绕服务形象,实施责任管理。为保证制度落实,我们积极探索问责追究办法,制发了《窗口人员问责办法》,针对窗口服务人员可能出现的33种不良行政行为,制定了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8种问责方式,使对干部不良作风的处理有了明确依据。另外,我们又尝试探索了更为有效的过错责任管理模式。第一,公开曝光。每月制发一期《督察通报》,曝光违规违纪问题。第二,末位淘汰。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两次在第四档的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第三,推行“一票否决”。对违反河北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的“十个严禁”和我中心“六条禁令”的行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第四,行政告诫。对违规违纪问题,视情节制发《行政告诫通知书》,通知本人和单位。
(七)围绕关键环节,实现工作创新。在建设项目审批中,根据秦政20xx61号文件规定,我们取消了区级初审,市、区部门共同参加联合审查,减少了审批层次,形成了“扁平式”审批。将与市直部门进厅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密切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大厅,打造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流水线(目前已引进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建工险、车牌代办、报社、公证处、热费咨询、刻章、商务中心、驾驶员体检、照相等机构)。在《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框架内不断创新,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土地出让前,集中踏勘提前介入,解决由于规划部门掌握现场情况不够造成的规划设计条件难以落实问题。土地出让后,联合指导一次告知,解决由于项目单位了解审批流程不够造成的申报材料无法同步受理问题;设计联审时,设计单位参与交流,解决由于对技术规范理解不同造成的联审补正意见难以一次落实到位问题。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通过现场验收进行前置审批的企业,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窗口进行联合指导和联合验收。在装修前的联合指导中,相关窗口详细讲解验收标准,提醒企业在装修改造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避免了由于装修改造不符合标准造成的浪费;在装修后的联合验收中,相关窗口现场出具书面验收意见,联合验收结束后立即对合格的企业发放批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围绕综治目标,营造安全环境。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建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曹海波同志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调整充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公安局窗口首席、中心派出所所长、消防窗口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处理厅内发生的治安事件,解决厅内的矛盾和纠纷。根据中心窗口多是执法岗位、日常业务繁忙的特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律、政策学习,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执法能力。督察处、业务处侧重工作人员检查,中心派出所和物业保安侧重厅内流动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立投诉监督台、投诉电话,同时开展网上投诉,化解各类矛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解决群众和职工停车困难、不安全等实际问题,扩建了自行车棚,增加了监控系统,划定了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区域并安排物业人员指导停车,基本解决了车辆停放安全的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20xx年,中心无社会治安案件,无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无交通事故,无失火、失盗、失泄密案件发生。
机制,解决信息不共享、整体提速难等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审批速度。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双重监控,发挥了实时监控、即时录入、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杜绝了监察盲点,使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全年共纠正空岗、着装不整、办事效率低等违规行为106人次,查处首问责任人16名。
(五)围绕服务质量,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形象、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按绩效考核结果分档次奖励
窗口工作人员,提高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为群众服务的热情,营造各窗口及工作人员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量化责任、又增强窗口间、工作人员间凝聚力的氛围。此外,我们坚持和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更加注重鼓励窗口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窗口深入分析本部门业务重点和敏感问题;更加注重加大对个别窗口“两头办理”、“体外循环”和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处置力度;更加注重社会评价,加大社会评价分值比例,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围绕服务形象,实施责任管理。为保证制度落实,我们积极探索问责追究办法,制发了《窗口人员问责办法》,针对窗口服务人员可能出现的33种不良行政行为,制定了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8种问责方式,使对干部不良作风的处理有了明确依据。另外,我们又尝试探索了更为有效的过错责任管理模式。第一,公开曝光。每月制发一期《督察通报》,曝光违规违纪问题。第二,末位淘汰。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两次在第四档的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第三,推行“一票否决”。对违反河北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的“十个严禁”和我中心“六条禁令”的行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第四,行政告诫。对违规违纪问题,视情节制发《行政告诫通知书》,通知本人和单位。
(七)围绕关键环节,实现工作创新。在建设项目审批中,根据秦政20xx61号文件规定,我们取消了区级初审,市、区部门共同参加联合审查,减少了审批层次,形成了“扁平式”审批。将与市直部门进厅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密切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大厅,打造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流水线(目前已引进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建工险、车牌代办、报社、公证处、热费咨询、刻章、商务中心、驾驶员体检、照相等机构)。在《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框架内不断创新,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土地出让前,集中踏勘提前介入,解决由于规划部门掌握现场情况不够造成的规划设计条件难以落实问题。土地出让后,联合指导一次告知,解决由于项目单位了解审批流程不够造成的申报材料无法同步受理问题;设计联审时,设计单位参与交流,解决由于对技术规范理解不同造成的联审补正意见难以一次落实到位问题。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通过现场验收进行前置审批的企业,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窗口进行联合指导和联合验收。在装修前的联合指导中,相关窗口详细讲解验收标准,提醒企业在装修改造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避免了由于装修改造不符合标准造成的浪费;在装修后的联合验收中,相关窗口现场出具书面验收意见,联合验收结束后立即对合格的企业发放批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围绕综治目标,营造安全环境。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建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曹海波同志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调整充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公安局窗口首席、中心派出所所长、消防窗口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处理厅内发生的治安事件,解决厅内的矛盾和纠纷。根据中心窗口多是执法岗位、日常业务繁忙的特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律、政策学习,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执法能力。督察处、业务处侧重工作人员检查,中心派出所和物业保安侧重厅内流动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立投诉监督台、投诉电话,同时开展网上投诉,化解各类矛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解决群众和职工停车困难、不安全等实际问题,扩建了自行车棚,增加了监控系统,划定了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区域并安排物业人员指导停车,基本解决了车辆停放安全的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20xx年,中心无社会治安案件,无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无交通事故,无失火、失盗、失泄密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