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总结(12)

时间: 01-24 作者:刘鑫 栏目:总结
    3、以平台搭建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与县监察局协调配合,加大考核力度。为进一步巩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县政务中心与县监察局协调配合,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巡查考核力度,并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治庸问责”行动挂钩。通过督促整改,原个别没有落实场地的乡镇落实了场地,部分落实场地后没有及时启用的乡镇在完善相关硬件设施后正式启用,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基本完成,形象普遍有了较大改观。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乡镇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安装到位后,中心于5月专门举办了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操作和使用培训会,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了培训。之后,中心共组织人员先后三次到乡镇指导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软件,并进行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的维护;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中心会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富顺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办法》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定位,对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和人员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下一步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10月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咨询事项66806件,受理事项77171件,办结76619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9.5%。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咨询事项94334件,代办事项84719件,接待和处理投诉77件。#p#副标题#e#
    (四)拓展服务领域,扎实开展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和惠民帮扶等工作
    1、招投标服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
    今年,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现场监管、规范程序、建章立制,配齐各种硬件设施,力争为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良好的开评标环境。截至10月底,共为招投标、拍卖、比选等89宗活动进行了现场管理与服务,涉及金额8.44亿元。政府采购中心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今年签订了本县信息化设备协议供货,对零星采购的信息化设备和空调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6家空调销售商和10家信息化设备协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截至10月30日,政府采购中心共计采购450宗,采购预算金额4428 万元,采购实际金额4028万元,节约资金400 万元,资金节约率9 %。
    2、中介管理规范有序,服务经济保障有力
    年初,县中介办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中介组织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了还没有脱钩的事业单位:全县中介组织分为10大类,80个小类,共有148家。其中:评估机构8 家,鉴证机构4家,代理机构108 家,咨询机构 1家,审计机构1家,经纪机构 4家,监理机构1家,担保机构 3 家,培训机构9 家,介绍机构9 家。今年继续将为行政审批提供前置服务的部分中介机构纳入中介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实行“阳光作业、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在中介办的监督下开展业务,并实行每季度报送业务情况制度。同时县中介办建立了公示监督管理制度,在互联网上公布了合法经营中介机构名单,强化社会各界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继续开展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各相关主管部门切实抓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构建起了中介机构行为失信惩戒制度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失信行为披露、失信查处和案例剖析等机制。二是继续通过富顺县社会中介组织协会,团结组织社会中介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业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截至10月底,中介服务大厅共接件14452件,办结14452件,实现收入8916.46万元,办结率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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