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总结(3)

时间: 12-29 栏目:总结

二、规范程序,审批工作细致严谨

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因公出境(含赴香港、澳门)的公务活动,一律由外事部门归口办理,出访申请(含出访的背景情况、参团单位、带队领导、经费来源等)必须经市委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团组,特别是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营利性跨地区跨部门(双跨)团组,一律不进行审核、报批。对于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申请,严格审查其出访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从严掌握。对批准出行的团组,切实加强对其境外活动情况的监督和核查,派出单位和审批单位及时评估团组提交的出访报告。

三、严格审计,经费开支合理节约

我市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根据经费预算和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出国(境)费用,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坚持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严禁擅自突破。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因公出国前,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政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给付经费。对于持因私普通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者,其出访费用由个人承担,所在单位不予报销。

四、整合力量,管理考核扎实到位

我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外事、公安、对台、旅游、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的发生。严防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发生。同时,大力支持有上述实质性任务的部门和企业走出去。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经常性考察和日常考核内容。把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作为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对党政干部出国(境)活动审核报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因公出国(境)活动审批和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

总结三:教师因公出国(境)总结

国家、单位公派长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及短期出访教师,回国后需在一个月内上缴护照及出国总结。

出国(境)总结格式要求

一、基本情况

1、出国(境)团组名称、人员基本情况;

2、出国(境)起止日期、所到城市、接待机构及其基本情况;

3、出国(境)主要目的、活动内容、日程以及基本活动情况。

二、主要的收获和体会

在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科研、讲学、进修、培训等活动和工作的主要收获,包括学习到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逐条分列),及其对提高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完成科研项目、实验室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扩大学校对外影响方面的主要收获;在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扩展思路方面的主要收获和体会。

三、思考和建议

如何使国(境)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成功的管理经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发展。对我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有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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