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枫桥经验工作总结(3)
总结四:学习枫桥经验工作小结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梁园司法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按照“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二、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未雨绸缪,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目前,全镇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三、目前全镇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5件,成功调处125件,成功率达100%。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8批23人。其中邻里纠纷27件;婚姻家庭纠纷36件,伤害赔偿纠纷29;土地承办纠纷31件;其他纠纷2件。
总结五:乡镇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体会
百姓存则国存,百姓亡则国亡。这是自古至今国家是不是兴衰的硬道理,只有百姓得到了安宁生活,国家才可以永久的昌盛。
作为政府为国效力的一分子,应当清楚的了解“枫桥经验”从昔日到至今发挥的重大作用,一路的见证都明确的告知了我们为百姓做事,为国家效力的人一个道理:只有把党情放心中,把群众放第一,才可以兴国,国家才可以兴盛。
回顾历史,回到久远的毛主席那一代,1963年,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托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伟人的同道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往做”。1964年1月14日,中共中心发出唆使,把“枫桥经验”推向全国。“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阵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以后的20多年时间里,“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分别在就地改造流窜犯、对违法失足青少年进行帮教等方面,构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枫桥新经验。这些历史的经验,都告知了我们,作为一个政府人,要做到依托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持稳定,这样才可以增进社会的发展,党政合作动手,国家才可以繁华富强。
上世纪***十年代,“枫桥经验”又成功地进行了创新,率先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口号。时至本日,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唆使,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熟悉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这个唆使遭到了很多群众与政府职员的关注,明确的说明:只有发扬良好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应用法治思惟和法治方式解决触及群众亲身利益的矛盾和题目,才可以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群众线路坚持好、贯彻好。
作为一位政府职员,党情固然牢记于心。习主席的一个唆使,让我们得到了很多的启发,我也深受感慨,在这次的“枫桥经验”中,我就得我还需要加强,在组织上,我要时刻牢记领导给与的正确思想,积极的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任务,时刻提示自己遵守党和国家要求的标准往做;在工作上,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强化思想熟悉,认真抓好落实党的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充分熟悉当前面临的情势和任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情势,做好自己的工作、办好自己的事情。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活,做到以身作则;要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只有采取政府的权利,将社会的治安管理好,百姓利益才不会得到侵犯;要大力培养发展社会组织,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关键型社会组织,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努力创新基层管理模式,强化党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领导,加强群众关系,党的思想才会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