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工作总结(6)
时间: 12-24
作者:冯颖
栏目:总结
一、区2014年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
区地处平原,辖三镇四办,50个行政村,面积388平方公里,全区总人口37万人。项目区内有耕地2万亩,其中1.7万亩以石榴生产为主,项目区涉及榴园1个行政村,总人口0.29万人,农业人口0.27万人,农业劳动力0.26万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建设,充分利用塔山石榴资源优势,发展石榴主导产业,作为农民致富、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区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4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钻研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支农资金整合的基础性工作,努力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责任落实到位。区财政局及时将省厅《关于做好2014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了涉农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同时结合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区2014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努力使思想上达成共识,行动上与省厅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区向省财政厅上报了支农资金整合商请函。整合资金在不违背资金整合原则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为加快我区塔山石榴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支农资金整体效应。
(二)认真制定《方案》,把项目落实到位。年度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是做好资金整合的基础和前提,我区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定塔山石榴产业作为支农资金整合的平台,及时制定出台了《区2014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方案》对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原则,支农资金整合的内容、形式和规模以及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详尽的描述,《方案》的制定改变了涉农资金分而难集的被动局面,为今后资金整合工作机制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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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抓项目,将《方案》实施到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我区用于石榴产业示范区建设等财政支农资金和社会投入总投资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总数为10133.1万元。其中:整合财政资金万9818.1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96.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47.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307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066.5万元),整合社会资金315万元。结合塔山美好乡村建设,截至目前,所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全部用于塔山石榴产业发展和柳园村美好乡村建设。二是保证项目实施落实到位。目前,对项目区农民进行技术培训1000人次,引进优质石榴新品种,示范推广3000亩,扶持市镇塔仙石榴专业合作联社1个。已新建续建砂石机耕路15公里,新建续建砼路10公里,新建晒场1200平方米,仓库800平方米。新建深水机井、井房及灌排渠道工程,架设输变电线路4公里,安装变压器3台(套),已完成石榴精品园工程、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区内外绿化等工程,其中仅水利、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就达到5700余万元,提高了项目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三是实行项目实施验收责任制。对完成项目一律由区审计局、支农资金整合单位联合审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予以拨付项目资金。
二、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主要措施
我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之所以能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认识高度一致,决策高度统一的基础上,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的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政局、发改委、农林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